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有何不同?
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各自承担不同的角色和职责,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身份与构成
招标人代表:通常是招标人一方的成员,原则上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代表招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评标专家:指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具备相应的专业或技术资格,被邀请参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专业评审。
二、职责与任务
招标人代表:
提供评标所必需的招标项目信息,包括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以及质量、价格、进度等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模棱两可的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确保评标专家能够准确理解。
参与评标工作,包括审查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等。
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与评标有关的信息。
评标专家: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参与评标会议,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比较。
提出评审意见,参与讨论并形成评标报告。
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评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人数占比与任职限制
人数占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任职限制:招标人代表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而评审专家可以担任组长。此外,招标人代表不能以评审专家的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