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价格应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标底价格应包括的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技术资料:这是计算工程量的基础,也是确定标底价格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相应单价: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了需要完成的各项工程及其数量,而相应单价则反映了完成这些工程所需的成本。
工程价格计算书:这包括计价依据、方法及材料价格等详细信息。计价依据可能涉及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办法和相关的工程定额。方法则可能是基于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或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式。材料价格则反映了当时市场的实际情况。
补充单价的依据及说明:在制定标底价格时,对于主管部门颁发的依据内缺少的项目,需要进行补充,并给出相应的单价和说明。
此外,标底价格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
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工程的风险费用等。
标底价格必须适应目标工期的要求,若招标工程的目标工期不属于正常工期,需要缩短工期,则应按提前天数给出必要的赶工费和奖励,并列入标底价格。
标底价格必须反映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当招标人提出高于国家验收规范的质量要求时,标底价格应体现优质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