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请暂定期需要哪些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请暂定期(通常为一年),主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这些条件基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企业出资人与技术负责人要求
企业出资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
这些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
技术负责人: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部分规定可能要求更长时间,如15年,但针对的是甲级资质申请)。
二、专职专业人员要求
人员数量: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
职称与资格:
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
其他人员需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人员管理:
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三、企业资本与办公场所
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办公场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人均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管理制度与营业收入
管理制度: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营业收入:在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五、合规性要求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