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对评标标准和程序有哪些监督权?
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对评标标准和程序拥有一定的监督权,这是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以下是对这些监督权的详细阐述:
一、对评标标准的监督权
知情权: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有权了解评标标准的详细内容和制定依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评标标准,并在必要时进行解释和说明,以确保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能够充分了解评标标准。
质疑权:如果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认为评标标准存在不合理、不公平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他们有权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并要求招标人进行解释或修改。
建议权: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还可以对评标标准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评标标准的不断完善和优化。
二、对评标程序的监督权
知情权: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有权了解评标程序的具体流程和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评标程序,并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公开解释和说明,以确保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能够充分了解评标程序。
参与权: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有权要求参与评标活动的监督,如现场监督评标过程、查看评标记录等。这有助于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投诉权:如果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发现评标程序存在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他们有权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